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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全國春季武術聯賽(99年暑期菁英選手培訓營選手選拔)競賽規程


一、目的:為發掘與培養國內深具潛力的優秀選手,提升競技實力,為免斷層提前準備徵選儲備選手奪取獎牌,遴選優秀菁英選手參加集訓,為國家在國際比賽,爭取最高榮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台中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中華太極八卦掌協會。

五、協辦單位:台中市國光國小、台中市國武術委員會、各縣市武術會、單項武術協會、武術委員會。

六、開幕典禮日期、時間:99424日 上午10點整。

七、比賽日期:99424-25日。

八、比賽地點:台中市國光國小(台中市南區國光路 2612樓國光堂)

九、參賽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中華民國武術聯盟總會會員均可組隊參加。

 ()國小組凡對武術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免會藉資格,但不列入菁英選手培訓營選拔。

 ()社會、高中、國中、國小組,均須辦理個人會員證始可參加。

十、年齡限制組別:

 ()套路:分為國小、國中、高中、社會組。

 ()散打:分為國中、高中、社會組。

十一、競賽制度:

 (一) 散手:採單敗淘汰制度4人以下不採(不含4人)採單循環制。

 (二) 套路:採用國際武術競賽規則(最新版本)。
十二、競賽項目:

 ()套路項目分為:


     1.指定套路甲組(高中組)
     2.乙組(國小、國中組)

     3.自選套路(社會組
)
  1.甲組:{男、女子組}(高中組
)
     (1)長拳(第二套路)、棍術、刀術、劍術、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太極劍。

     (4)對練男女不可混合。

     (5)每名選手最多可報4項。

     (拳術1項、短器械1項、長器械1項、對練1
)
  2.乙組:{男、女子組}(國小、國中組
)
     (1)初級長拳(2)南拳(3)24式太極拳(4)刀術(5)劍術

     (6)棍術 (7)槍術(8)32式太極劍。


      每名選手最多可報2項。
      (拳術1項、器械1項,長、短器械任選1)



  3.自選套路:{男、女子組} (社會組)
     (1)長拳、棍術、刀術、劍術、槍術。

     (2)南拳、南刀、南棍。

     (3)太極拳、太極劍。

     (4)每名選手最多可報4項。

     (拳術1項、短器械1項、長器械1項、對練1
)
     (5)994022400(台北時間)前,將自選套路難度及必選動作申報表,至本會網站提出網路申報,

逾期網路將不受理申報


 ()散手:男子組 (1) 第一量級:48公斤以下。
          (2) 第二量級:48.1公斤-52公斤。

          (3) 第三量級:52.1公斤-56公斤。

          (4) 第四量級:56.1公斤-60公斤。

          (5) 第五量級:60.1公斤-65公斤。

          (6) 第六量級:65.1公斤-70公斤。

          (7) 第七量級:70.1公斤-75公斤。

          (8) 第八量級:75.1公斤-80公斤。

          (9) 第九量級:80.1公斤-85公斤。

          (10) 第十量級:85公斤以上。

      女子組 (1) 第一量級:46公斤以下。

          (2) 第二量級:46.1公斤-50公斤。

          (3) 第三量級:50.1公斤-54公斤。

          (4) 第四量級:54.1公斤-58公斤。

          (5) 第五量級:58.1公斤-62公斤。

          (6) 第六量級:62.1公斤-66公斤。

          (7) 第七量級:66公斤以上。

          ※每級限報一人,不得跨項報名。



十三、競賽報到時間:
 ()散手:99424日 上午8點報到,上午8點磅體重、

      9點抽籤編排賽程,上午11點開始各級比賽。

 ()套路:99424日 上午8點報到,上午11點開始各項比賽。



十四、領隊會議時間、地點:
  9943日 上午10點,假台南市世平692樓,請務必撥空參加,如遇必須更改項目時請當日提出更正,不接受比賽當日更改。



十五、比賽規則:
 ()套路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最新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乙組套路所有項目無時間規定。
 ()散手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最新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十六、服裝與器材:
 (一)套路:
   1.選手需穿著規則規定武術套路比賽服裝(半截短袖白色漢裝、黑色燈籠褲、繫巾帶)。
   2.選手需自備符合競賽規則標準比賽器械。
 (二)散手:
   1.選手需穿著符合2003年國際武術聯合會審定國際武術散手競賽規則要求的比賽服裝及護具參加比賽。
   2.選手需自備2套比賽服裝(紅色、黑色各1套)。
   3.選手需自備護齒、護襠,比賽手套和護具。
十七、報名手續日期、地點:
 (一)日期:9932624小時以前完成報名手續,(請至本會網站報名登入系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www.Kwfroc.org.tw)。請至本會網站報名登入系統。
 (二)地點:臺北市104中山區朱崙街20706室。
    電話:02-2731679418 郭小姐。傳真:02-27310023
 (三)報名表:報名表格需清楚填寫參賽人員及隨行人員確定人數,並于99326以前24小時至本會網站。
 (四)國小組無會員者,請採郵寄報名方式。
 (五)比賽時須攜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會員證正本(不受理其它證件),國小組無會員者(請攜帶健保卡) 及無會籍者請攜帶
健保卡或身份證正本,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六)散手選手報到時需攜帶醫生在比賽前30天內出具的體檢證明
    (包括:心電圖、腦電圖、脈搏、血壓)和人身保險證明,選手未滿18歲須繳交家長同意書。請在領隊會議時繳交,不受理
比賽當日收件。
十八、報名費:
 ()套路每人每項新台幣300元整,散打每人每項新台500元整。
 ()請將報名費匯入本會帳戶,匯款收據傳真或寄現金袋至本會,或是領隊會議前繳清,即可完成報名手續,不受理比賽當日繳交。
   帳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
   帳號:147-10-116811(第一銀行 民權分行)
十九、獎勵:
 (一)個人獎:
   1.套路:國小、國中、社會組,取各項各組男、女子組前3名分別,發給優勝獎牌及獎狀(1人不發獎狀、獎牌),參賽人數不足10人,以69人取前3名,45人取前2名,23人取前1名(1人參賽或棄權不發獎,亦不計列團體成績)。
   2.散手:男子10級、女子7級各取前3名,分別發給優勝獎牌及獎狀(1人不發獎狀、獎牌),參賽人數不足10人,以69人取前3名,45人取前2名,23人取前1名(1人不發獎,亦不計列團體成績)。
 (二)團體獎:
    各項目前4名按5321計分取總分最高前4隊,分別贈賞冠 、亞、季、殿軍獎盃1座,獎狀1禎。
二十、選拔菁英選手資格:
 (一)符合國際競賽各項青少年齡規定者。
 (二) 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選出,散手、套路各項菁英優秀選手為儲備選手,必須參加本會辦理997-8月暑假菁英選手培訓營。
二十一、規定事項:
 (一)每隊視參加賽員人數,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賽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二)套路競賽抽籤及賽員資格審查日期,9943於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抽籤,屆時如未派代表出席抽籤,則由承辦單位或仲裁委員代抽。
 (三)大會裁判職員均不得兼任其他各代表隊職員。
 (四)各代表隊每次進出比賽會場,均應整齊列隊進場及退場,並按大會指定席位入座,保持靜肅及場地清潔。
 (五)參加開幕典禮及比賽(表演)隊伍之團體服裝以規定之武術服裝整齊劃一(參照本會統一服飾)並由各參加團體自行準備。
 (六)各單位代表隊應自備單位隊旗二面(120公分×80公分)顏色及圖字可自訂,旗桿240公分旗頂為三角劍形(以1面交大會懸掛)。
 (七)各單位代表應於每場比賽前15分鐘列隊到達指定之位置,並應於比賽完畢後列隊退場,不得遲到或早退凡逾規定時間未出場比賽以棄權論。
二十二、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
二十三、本會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212體委競字第0990002954號函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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