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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太極武藝總會99年度黃極拳架教練南部講習會實施計劃


 


總則


1.      依據: 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全國各運動協會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及本會教練制度實施細則之規定辦理


2.      目的: 為提倡太極拳運動提升教練素質及人才藉以推廣全民運動期使太極拳更能發揚光大


二、指導單位: 內政部


三、主辦單位: 楊太極武藝總會(教練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 楊太極武藝總會南部區會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楊太極武藝協會、高雄縣楊太極武藝協會


              楊太極武藝總會中南區會、楊太極武藝總會東部區會


六、講習對象: 本會所屬各縣市協會之會員或同門(未入會同門請參訓後入會)


七、參加資格:


1. 已取得藍極拳架檢定合格者


2. 已取得黃極拳架檢定合格滿一年者


講習日期: 民國99417.18.24.25共計4


講習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社教館)


講習名額: 暫定60


十一講習內容: 詳如課程名目及時數配置表


十二講習費用: 每人收費3000(含午餐、礦泉水、證書、鐘點費、場地費…)


十三    : 結訓時經測驗合格者由楊太極武藝總會發給結業證書乙張及黃極教練證乙張


十四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9325


十五報名方式:


1.      填寫報名表資料卡乙份黃極或藍極拳架檢定合格證影本並繳交最近三年內一吋照片三張 ( 報名表暨資料卡一張結業證書乙張、黃極拳架教練證乙張 )


2.      請向所屬中南區會南部區會東部區會報名後,交由總會教練委員會彙集整理建立檔案再轉承辦單位辦理


3.      連絡人: 蔡明義 (手機 0971155983 ) 游勝雄 (手機 0937331608 )


十六、附註


為強化楊太極武藝本門教練技術水準,期望今後必須具備有各極教練證之同門再開班授徒發展本門武藝,以求一致性及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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