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新營市市長盃楊太極武藝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發揚中華傳統文化,推展太極武藝活動,提倡全民體育,促進社會祥和,增進全民健康,減少健保支出。
二、指導單位:台南縣政府、台南縣議會、臺南縣體育會、楊太極武藝總會。
三、主辦單位:新營市公所、新營市體育會、台南縣太極拳協會、台南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楊太極武藝總會中南區會、台南縣楊太極武藝協會。
四、承辦單位:新營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糖公司台南區處。
六、比賽時間及地點:
時間:99年8月22日(星期日)
地點:台南縣新營糖廠中山堂,地址:台南縣新營市中興路 (五分車站斜對面)。
七、參加單位:雲嘉南各縣市為範圍,以鄉鎮市、社區、武場為參加單位。
八、比賽項目組別及資格:
(一) 檢定項目與資格:
(1)、白極拳架:限未取得拳架武藝資格者,得分達白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白極資格。
(2)、黃極拳架:限取得拳架武藝資格白極滿一年者,得分達黃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黃極資格。
(3)、藍極拳架:限取得拳架武藝資格黃極滿一年者,得分達藍極拳術標準者可晉升藍極資格。
(4)、黃極太極刀: 限取得拳架最高武藝黃極者。。
(5)、黃極太極劍: 限取得拳架最高武藝黃極者。
(二)個人賽:男女合項共2組(拳架每人限參加1組,刀劍不限)。
(1)、個人拳架長青組:限年齡65~70歲(含)者。
(2)、個人拳架永春組:限年齡70歲以上者。
(3)、個人拳架忘年組:限年齡80歲以上者。
(三)團體賽:男女合項共4組(拳架每人限參加1組,刀劍不限)。
(1)、團體拳架太極組:每隊拳術4人,限未取得白極拳術資格者。
(2)、團體拳架白極組:每隊拳術4人,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白極者。
(3)、團體拳架黃極組:每隊拳術4人,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黃極者。
(4)、團體拳架藍極組:每隊拳術4人,限取得最高拳術資格藍極者。
(5)、團體兵器太極刀表演賽:每隊4人,不分極。
(6)、團體兵器太極劍表演賽:每隊4人,不分極。
九、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止。
2、報名方式:採電子郵件 電子信箱:eric.amy88@msa.hinet.net,
總 幹 事:吳信宏 0934-050072
3、報名以武場為單位。
4、手 續:附各項報名表及報名費(如附件)採以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費用以劃撥單為證明(報到時繳交給予會計人員以利確認)
劃撥帳號- 戶名:新營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帳號:31507335,
報名表請各隊(武場)負責人填寫確認參賽者拳架資格及出生年月日。
5、繳 費:(1)團體參賽人員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00元整(含中餐便當), 各武場領隊、教練及參加永春組免繳。
(2)檢定工本費:各單項檢定費用1000元,檢定報名費新台幣100元整(含中餐便當,葷素明載), 單項檢定未通過者退費400元。
6、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可e-mail: eric.amy88@msa.hinet.net 向總幹事索取
十、獎勵辦法:
1、 個人賽、團體賽,參賽10隊(人)以上時錄取前6名,6~9隊(人)錄取前4名,2~5隊(人)以下錄取1~3名,各頒獎盃或獎牌、獎狀,表演賽由大會頒獎盃或獎狀、紀念品。
十一、競賽方法:
1、比賽規則:採楊太極武藝總會訂定之規則,及楊太極老架式套路(開展退符極)評分要點(2003年10月訂定),個人套路比賽評分標準與方法。
2、比賽服裝:由各隊自行統一制定,報名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十二、各項拳架檢定及比賽節數:
(1)拳架檢定白極組:拳架第四節。
(2)拳架檢定黃極組:拳架第三節。
(3)拳架檢定藍極組:拳架第二節。
(4)團體拳架太極組:拳架第一節。
(5)團體拳架白極組:拳架第四節。
(6)團體拳架黃極組:拳架第三節。
(7)團體拳架藍極組:拳架第二節。
(8)個人拳架長青組:拳架第一節。
(9)個人拳架永春組:拳架第一節。
(10)個人拳架忘年組:拳架第一節。
十三、裁判人員:由楊太極武藝總會中南區會遴聘。
十四、比賽規定:
1、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次序,於賽前30分鐘檢錄報到,不另行通知,比賽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亦作廢棄權論。
2、比賽時間如有變動,以大會報告為準,不得另有異議。
3、各隊參加比賽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權停止比賽。
4、凡比賽中發生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不能解釋時,則由審判召集人召集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終決。
5、比賽賽員參賽二項目以上,因賽程同時舉行,應自行決定參賽項目不得異議。
十五、報到時間及地點:
1、報到時間 : 8月22日,上午八時前報到,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報到地點:台南縣新營糖廠中山堂,地址:台南縣新營市中興路。
十六、申訴:
1、如有申訴事時,應於事件發生1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應繳保證金3000元整,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充抵大會基金(裁判之評分不得申訴)。
2、申訴期間比賽不得停止,應繼續比賽。
3、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七、附註:
1、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2、8月22日為舉行裁判會議及領隊會議個人賽預賽,團體賽及個人賽決賽,正式賽程以大會為準如有變動不得異議。
3、各組報名人數不足時大會有權合併組別比賽不得有異議。
4、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十八、附件:
1、附件一、楊太極老架式套路(開展退符極)評分要點(2003年6月訂定)。
2、附件二、個人檢定評分標準與方法。(92年9月25日 修正)
3、附件三、個人套路比賽評分標準與方法。(96年1月11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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