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九十九年度B(縣市)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劃


一、總   


1.       據: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全國各運動協會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


            會實施辦法」,及核定「本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       的:為提倡太極拳運動,提昇教練素質與培養教練人才,儲備師資充實基層實力,藉以 


推廣全民運動,期使太極拳運動更能發揚光大。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四、承辦單位:屏東縣太極拳協會


五、協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六、講習對象及資格:


1、年滿二十一歲,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已取得C(縣巿)級教練證一年以上、C(縣市)級裁判證【不限時間】,及總會套路或功夫段二段以上資格,且品行端正者。


2、如尚未取得二段者可先參加講習,再同時申請段級鑑定。


3、曾取得B(省市)級教練證,在三年內未參加複訓者,請務必至少參加一次講習(複訓)


4、由各協、分、支會推薦。


5、名額暫定六十名。


 


七、講習日期及地點:


1、日期:民國998 22日、28日、29日,計三天〈每日八小時,共計二十四小時〉。


2、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屏東市和平路429)


八、講習內容:


     1、體能訓練          2、太極拳基本技術    


3、太極拳規則        4、太極拳技術指導         


5、運動醫學與營養學  6、運動科學與理論


     7、運動傷害與防護    8、戰略與戰術  


九、費用:B(市)級教練講習費,每人收費3000元,複訓1500元。二段段級鑑定費2500元。


十、證書:


結訓時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經核准後再發給結業證書乙份、B(縣市)級教練證乙份。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九年八月十日止                     


十二、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資料卡各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四張(最近三年內照片,不得污損、模糊不清、易破損)。



初訓人員須附C(縣市)級教練證一年以上、C(縣市)級裁判證【不限時間】,及總會套路或功夫段二段以上資格證書影本。


複訓人員須附B(省市)級教練證影本。 


      2.團體報名:由協、支、分會統合辦理


   3、個別報名:可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郵寄報名者請附上劃撥收據。


匯款銀行: 108-1882878-19(大眾銀行~屏東分行)〈請註明B級教練報名費〉


                 名: 屏東縣太極拳協會


4、參訓人員需著太極拳運動服,以彰顯團隊精神。


十三、報名地點:屏東縣太極拳協會  聯絡人:周雅玲(屏東市民富街861)


電 話:0924-093851   087365988 傳真:〈08736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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