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
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
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警察當時只丟下一句話:"您較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能自己申請理賠.只會說風涼話.
唉...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 如 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
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大家反應熱烈,我再多講一點.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 ! 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險理賠.
第三份:收據影印本,交給自己產險公司辦理乘客險理賠.
至於第三份,能不能賠要看各家產險公司
所以找一位產壽險合一的業務員,對您的保險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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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勞保年金制即將於九十八年元月一日施行,至此我國的勞工保險將建構起完整保護網,不過,民眾對新法不了解,在新法通過前,曾創下一個月提走三百億退休金的天量。
| 勞保老年給付金額臨櫃試算功能啟用當天,行政院院長劉兆玄(中)在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右)陪同下擔任臨櫃人員,親自為現場勞工試算。 本報資料照片 |
問:請談談勞保年金的實施的時代意義?
答:勞保是目前涵蓋範圍最廣的社會保險,從民國卅九年起上路,目前被保險人大約有八百八十萬人,勞保年金制度的提供老年、失能及遺屬年金的保障,可以讓勞工及其家 庭獲得更好的生活照顧,也解決社會問題,象徵我國進入福利國家之林。
目前的勞保退休制度,勞工退休時只能一次請領,這樣的制度雖然多少可以保障勞工一定的經濟生活,但隨著通貨膨脹,錢就會愈變愈薄,而且更有「愈老愈窮」的問題;但是年金卻可以讓勞工「活得愈久,領得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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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失能及
遺屬年金的保障,可以讓勞工及其家庭獲得更好的生活照顧,也解決社會問題,象徵我國進入福利國家之林。
目前的勞保退休制度,勞工退休時只能一次請領,這樣的制度雖然多少可以保障勞工一定的經濟生活,但隨著通貨膨脹,錢就會愈變愈薄,而且更有「愈老愈窮」的問題;但是年金卻可以讓勞工「活得愈久,領得愈多」。
以前勞保只有一次給付,現在老年、失能及遺屬給付都可以讓勞工多一項選擇,勞工在面對人生不同風險的時候,可以決定要領年金或一次金,同時老年年金還有愈晚領的展延或提早領的減額年金,讓勞工朋友的生涯規劃可以更靈活。
根據勞委會的估計,未來勞保加勞退所提供的金額,可以達到百分之七十的所得替代率,使多元保障的時代來臨。
按照世界銀行建議,老年生活三層保障分為:第一層的社會保險制的公共年金、第二層雇主責任的退休金、第三層則是個人儲蓄。
以工作卅年的勞工為例,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是百分之四十六點五,加上勞退所得替代率,合計可以超過百分之七十,已經達到世界銀行及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的「百分之四十五至五十五」的水平。
勞保年金制度還有另一項特色就是勞保年資可以與國保年資銜接:由於勞工要有十五年以上的年資,才能申領勞保年金,但現在我們讓勞保年資未滿十五年的弱勢勞工,可以因為加計國保年資後就達到門檻,同時領到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
我們認為,這項政策最大受益者應該是早期因為家庭因素而退出職場,無法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婦女。
問:全省各地的勞保年金說明會幾乎場場爆滿,可見民眾對於勞保年金的內容,還是非常急於了解。站在負責推動的政府主管機關立場,請簡單說明新制的好處?
答:(一)保愈久領愈多,年資完全不浪費:老年年金年資計算無上限,過去舊制最多只能累積到五十個基數。(二)活愈久領愈多:年金平均領八年就超過一次金。(三)平均比一次金多領百萬元。
(四)愈晚退休,加計展延年金,勞工可累積更多的退休老本。(五)勞保年金期待保障,年資不損失:即使已退保,在達到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時,都可以請領老年年金。
(六)勞保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失能年金除保障失能勞工外,如果有配偶或子女,還可以加發眷屬補助,完整照顧失能勞工家庭。
(七)領取年金總額不足一次金金額就死亡者,遺屬可以無條件領回差額。
(八)勞保年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不怕通貨膨脹。(九)採取投保生涯最高六十個月薪資平均計算:中高齡再就業勞工不怕薪資降低影響老年給付權益,提升就業意願。
(十)國保年資可與勞保合併計算:勞保年資未滿十五年的弱勢勞工照樣可以領年金。
問:勞保年金通過後,目前請領老年給付人潮是否有減緩情況?
答:七月十七日立法院三讀前平均每日收件數是兩千四百六十六件,七月十八日以後平均每日收件數約一千零六十六件,八月平均每日收件數一千一百八十六件,九月平均每日收件數一千三百八十七件,十月一日至廿九日平均收件數一千一百零三件,請領情況漸趨緩和。
此外還發生很多勞工後悔領走一次金,要求即使加計利息返還,也能改領年金的情形。可見得勞工已體認到勞保年金的好處。
問:勞保年金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後保費立刻就調漲一個百分點,還要逐年調高到百分之十三,是現在的兩倍。勞委會要如何說服民眾接受這樣是划算的?
答:勞保提供相當多的保障: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包含生育、傷病、失能(年金及一次金)、老年(年金及一次金)及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年金及一次金)等。
其實勞保費率當中包含就業保險費率百分之一,實際計收是百分之六點五至十二:以一個平均月投保薪資三萬兩千元,年資卅年的受僱勞工為例,每提高百分之一費率,等於每月增加六十四元,但卻享有退休後每月可領到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元的福利,況且還有其他給付的保障。
問:很多勞工雖然知道勞保年金很有保障,但是擔心將來勞保基金萬一沒錢,所以寧願提早一次領走。對此,勞委會可以給勞工什麼信心,讓人更放心選擇年金?
答:我們必須承認,勞保目前的確面臨相當的問題:(一)長期以百分之五點五費率計收,其實不足支應給付需求。即使不推動年金制,也會出現財務問題。(二)目前勞保的老年給付進入成熟期,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人數約有一百七十三萬,金額高達一兆兩千九百四十億元。(三)勞工對勞保財務信心不足,影響對年金的選擇。(四)年金成本較一次金高,長期財務負擔重。(五)台灣的人口出現高齡化及少子女化的嚴重問題,將來年輕人愈來愈少,也會影響到勞保繳費的人數及保費的收入。
勞委會在規劃勞保年金的時候,對財務也經過一定的精算。在財務預估的過程中會因不同的時間點,針對新的財務狀況以不同的方式作制度的安排和調整,因此擔憂勞保基金會倒的問題是沒有必要的。
勞工朋友可以放心,勞保是一種社會保險,政府是絕對不可能讓它倒的。
對於勞保的財務問題,將來政府所採的因應措施如下:(一)依據立法院附帶決議,行政院應於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清算勞保潛藏債務總額,建請自九十八年起分十年平均編列預算撥補。勞委會已於今年十月二日函請主計處研議。(二)勞保局定期作財務精算,嚴密監控勞保財務狀況。(三)委請專家進行健全勞保財務制度的研究。(四)提升基金運用績效,增裕勞保基金收益。(五)行政院已責成經建會就目前勞保、國保、公保、農保等社會保險財務問題,予以研議如何整合及因應措施。
問:國民年金已在十月上路,勞保年金也將於明年一月上路,對於還在猶豫到底要選擇領一次金或年金的勞工朋友,勞委會的建議是?
答:(一)年金開辦前有勞保年資的勞工,勞工或其遺屬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時候再作選擇。而且老年年金並無請求權時效的限制,愈晚領還可以加計展延年金,所以勞工可以不必急著作選擇,可以多看、多聽、多比較以後再來決定。
(二)勞工只要尚未領勞保老年給付,都可以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在六十五歲時仍可以有勞保老年給付及國民年金的保障。(三)勞保年資未滿十五年的勞工,可以併計勞保及國保年資,領到雙份的年金。(四)最好的選擇方式,就是未滿六十五歲、已符合可以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先不要急著領,先參加國民年金,到時候再選擇領雙份的年金最划算。
問:對勞工來說,「到底可以領到多少錢」才是最關心的問題。但是到底該怎麼算,哪裏可以有查詢的管道?
答:勞保局網站(http://www.bli.gov.tw/)設有簡易試算功能,勞工可上網簡單查詢年金金額。不過網上試算仍必須由民眾自己輸入年資、收入等數據,所以只是概估,無法提供真正精確的數字。
九月一日起,勞保局各縣市辦事處都設置「老年給付金額臨櫃試算」功能,對於已經符合老年給付條件的勞工提供個人加保資料查詢,讓勞工可快速地查詢、試算老年給付金額,作出最有利的選擇。
由於事涉個人機密資料,因此前往查詢時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親自辦理,如果要委託他人查詢時,必須請受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委託書辦理。
〈爭議1〉住院理賠日額少1天
案例:阿潘因為車禍住院,第3天才出院休養,在申請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的理賠後,發現保險公司只理賠2天,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阿潘只住院2個晚上,因此只理賠2天日額補償金。
威盛保經公司投資理財部經理賴慧珠表示, 如果是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險公司依照「醫療單據」來理賠,就不會出現上述爭議,日額型住院醫療險便常出現上述爭議。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就醫診斷書」上醫生所撰寫的住院天數來給付 , 因此像阿潘的情況是第1、2天住院A1A第3天白天出院,若醫師診斷書上寫2天,就是理賠2天日額,除非可以跟醫師特別情商,寫成3天,或是標註從8月12日住院至月14日 ,保險公司才會理賠3天日額。
〈爭議2〉到急診室吊點滴,卻不理賠急診津貼
案例:阿寶得了急性腸胃炎,上吐下瀉,到醫院急診室吊點滴,3、4個小時後才回家休息。向保險公司申請急診津貼理賠時,卻被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而拒賠。
一般保險公司對於「急診」的定義是指在急診室待超過6小時以上,才算符合申請急診津貼的條件;或是待超過12個小時以上,就算等同住院,可以請領住院日額津貼。
以阿寶的情況來看,並不符合申請門檻。賴慧珠表示,這些相關說明都可以在保單條款中找到,如果想要請領這些保險津貼,就得「想辦法」在急診室待超過一定時數以上,然後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敘述從幾點幾分入院,幾點幾分離院,才能申請相關給付。
〈爭議3〉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
案例:阿康有胃潰瘍,因此在投保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條款上還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之疾病列為除外責任,阿康覺得很不公平,保險公司多收他3成保費,除外責任還一堆,那不如不保。
中國人壽理賠部經理蔡榮杰表示,阿康的情況很常見,但也不是從此就無翻身機會。只要在投保後的2年內,胃潰瘍都未復發,阿康可以主動到醫院做體健,由醫師判斷是否已經恢復健康,並開具診斷證明書。阿康只要拿這份診斷證明,並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便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症的除外責任刪除。
〈爭議4〉癌症併發症不予理賠
案例:阿美得了子宮頸癌,摘除子宮後,膀胱會下垂,必須定期作復健。但在申請相關費用時,保險公司卻以「癌症後遺症不予理賠」的理由拒賠。
一般民眾常BB~以為,只要我得了癌症,所有跟癌症相關的治療,保險公司就應該賠,因此「防癌險理不理賠併發症或後遺症」也是常見的糾紛,這在保單條款中已解釋清楚,有些保單會賠,有些保單則規定必須是直接針對癌症的治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因此民眾還是要看看自己的保單條款,是否將併發症或後遺症除外。
〈爭議5〉先天疾病不理賠
案例: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後就幫他投保,孩子在3歲時因為疝氣而住院開刀,阿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因「該病屬於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賠範圍中」,拒絕理賠。
由於阿珠的小孩是在3歲才發現有疝氣,因此在出生投保時,並不知道有此情形。因此,阿珠可以向醫院調閱{小孩出生時的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證據,證明出生時並未檢查出與先天疾病相關症狀,阿珠也非惡意隱瞞小孩病情,向保險公司申訴,或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這樣便能提高理賠的成功率。
〈爭議6〉走路意外扭到腳,意外醫療險卻不理賠
案例:阿亮習慣邊走路邊聽MP3,有天為了閃躲疾行而過的機車,不小心跌倒而扭傷腳踝。他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給付時,卻被拒絕,感到很不服氣。
台灣人壽商品企畫部專案經理王永才表示,意外險的理賠定義很明確,只要是外來、突發、非細菌感染而導致的意外,引起的醫療行為,均可申請醫療理賠。因此,以阿亮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獲得理賠。
阿亮之所以被拒,原因就是:診斷證明書上的措辭,被醫生寫成「扭傷」而非「挫扭傷」。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扭傷屬於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閃到腰,並不符合意外險「外來、突發」的理賠條件,因此下次碰到類似狀況時,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診斷證明書上只要有「挫扭傷」的字眼,就能符合意外醫療險理賠條件。
〈爭議7〉內視鏡切除膽囊,卻無法理賠手術金
案例:阿清前一陣子做膽囊切除手術,由於現在醫學發達,因此只要做內視鏡清除處理,並不需要真的開刀。不過,保險公司卻不願理賠手術津貼,原因便是阿清「並未實際開刀手術治療」。
除了內視鏡治療外,雷射治療算不算手術?也是常見的爭議。內視鏡或是雷射治療是否算「手術」,可否申請理賠?保險公司間彼此見解不一。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動刀、要流血才叫手術;有的保險公司彈性較大,認為只要保戶申請理賠的頻率不高,也有治療之實,便可比照開刀手術給予理賠。
賴慧珠強調,民眾想要提高理賠勝算,關鍵就在於「診斷證明書的寫法」。民眾最好事前告知醫師未來有申請醫療險給付的需要,在診斷證明書上的描述字眼盡量「詳述」,例如將「內視鏡切除膽囊」,詳細描述成「以內視鏡處理手術做膽囊切除」,只要在診斷證明書上有寫到「手術」字眼,保險公司便比較沒有立場刁難你。
〈爭議8〉被醫師證明罹患乳癌,保險公司卻要求保戶提出「病理切片」報告
案例:阿芬覺得胸部有不明硬塊,到醫院照了胸部超音波與相關檢驗後,證實是屬於惡性腫瘤,必須積極治療。阿芬在向保險公司申請初次罹癌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病理組織切片」報告,才能核准理賠。
根據防癌險的保單條款,保戶在申請相關理賠時都必須檢附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報告單,但隨著醫療進步,有些癌症已經可以透過精密的檢驗,即使不需病理組織切片檢查,也能確定為惡性腫瘤。此時,保戶可以主張「診斷證明書上確定罹癌」,即使不附上病理切片報告,也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可能還是沒辦法成功~申請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保單條款」行事,且認定保戶也認同保單條款上的相關說明而簽名、投保,因此如果阿芬不提出病理切片報告,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不過,在實務上,罹癌後需要做相關的放射線治療,或定期回門診追蹤,嚴重者也要開刀切除病變組織,在治療的過程中,保單便會理賠相關醫療支出。
周明輝的生活搶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