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長青盃全國太極拳錦標賽
實施計劃暨競賽規程
一、宗旨: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展全民運動,發揚固有傳統體育,端正社會風氣,提昇太極拳的風氣與技能,促進國民健康,加強太極拳同道間友誼及觀摩。
二、依據:行政院體委會體委全字第0990003170號函辦理。
三、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台東縣政府。
2.主辦單位:台灣太極拳總會。
3.承辦單位:台東縣太極拳協會。
4.協辦單位:台東縣立體育場、台東縣議會、台東市公所、台東市民代表會、台東縣太極拳委員會、台東縣武術委員會。
四、參加單位:
1. 台灣太極拳總會所屬各省(市)、縣(市)協(委員)會。
2. 其他各太極拳社團亦歡迎組隊參加。
五、活動日期:
1.開幕典禮: 99年5月15日(星期六)下午16:30~18:00。
地點:台東縣體育館(臺東市桂林北路52巷124號)
2.聯誼晚會: 99年5月15日(星期六)18:30。
地點:台東縣老人會館(臺東市博愛路421號)。
3.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16日(星期日)。
地點:台東縣立體育館(臺東市桂林北路52巷124號)。
六、參加辦法:
1.(1)限年滿55歲以上(民國44年5月16日以前出生者)之太極拳男女同好。
(2)裁判及個人賽員不得兼任領隊、教練、管理等隊職員。
(3)凡參加個人賽之選手應繳兩吋半身照片二張,領隊、教練、管理等隊職員應繳一張,團體賽員免繳照片。以上均應填寫報名表及總表。 (如以電子檔報名,請繳電子相片檔,賽員以身份字號為檔名,例如:A100000001.jpg,其餘以姓名為檔名,例如:張三丰.jpg,所有相片存入同一資料夾一起傳送) 。
(4)每人可參加兩項(儘量以一項拳架,一項器械為主)。
2.報名地點:台東縣太極拳協會(台東市貴陽街56號)
聯絡人:施清菊 電話:089-357632 0937-601238 傳真: 089-349615
E-mail:tcc357632@yahoo.com.tw
3.報名辦法:(1)為提高工作效率,節省登錄時間及避免登錄錯誤,報名時可以電子檔報名。
(2)報名表可上網台灣太極拳總會(http://www.fttcca.com/)下載。
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4月12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5.報名費用:一律採用郵政劃撥付費;收據影本與報名表應同時寄交台東縣太極拳協會(請勿傳真)。
戶名:台東縣太極拳協會 郵政劃撥帳號:06707511
(1)個人賽每人每項500元。
(2)雙人組每組每項800元。
(3)團體套路及器械每隊、每項1500元。
6.報名應備資料:總表、團體或雙人﹑個人單項報名表相片與繳費證明影本,請一次繳齊。
7.抽籤日期:99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於台東縣太極拳協會電腦抽籤。
8.抽籤地址:台東縣太極拳協會(台東市貴陽街56號)。
9.抽籤方式:電腦抽籤賽程排定後將於本會網站公告敬請密切注意。
10.報到時間:99年5月15日13:30~14:00。
11.裁判會議:99年5月15日15:30~16:00。
12.領隊會議:99年5月15日16:00~16:30。
七、表演:
1. 團隊暨個人表演節目:
(1)開幕典禮大會表演以太極拳、器械項目為原則。
(2)表演時間每項十分鐘以內為原則,每團隊暨個人頒發感謝狀乙紙,以資鼓勵。
八、參賽資格與分組:
1.個人男子組、女子組各分長青、長春、松柏組舉行。
(1)長青組為年滿55歲至60歲(即 民國39年5月15日 以後至44年5月16日以前出生者)。
(2)長春組為年滿60歲至70歲者(即 民國29年5月15日 以後至39年5月16日以前出生者)。
(3)松柏組為年滿70歲以上者(即 民國29年5月15日 以前出生者)。
2.雙人組:包括夫妻、兄弟、姐妹、父子、母女等,(但兩人年齡皆需滿55歲以上)
3.團體組:拳架團體每隊5~10人,器械團體每隊5~10人男女不拘,(但每人年齡皆需滿55歲以上)
九、比賽項目及時間:
1.套路個人及雙人組賽
(1)傳統十三勢太極拳,時間4-5分鐘。
(2)十三式太極拳(全運版)時間5-6分鐘。
(3)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5分鐘。
(4)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7分鐘。(轉身蹬腳落地不扣分)
(5)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6)六十四式第二段,時間7-8分鐘。
(7)陳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8)楊家祕傳,時間6-7分鐘。
(9)其他太極拳傳統套路(凡同一套路有6個人報名參賽,均可單獨成立為一種競賽項目),時間請於報名表內註明,但在8分鐘以內為原則。
(10)以上各項若報名人數未達6人以上,即併入其他太極傳統套路項目。
2.套路團體賽(每隊5~10人,男女不拘、不得有口令,可自行配樂)。
(1)傳統十三勢太極拳,時間4-5分鐘。
(2)十三式太極拳(全運版)時間5-6分鐘。
(3)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5分鐘。
(4)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7分鐘。(轉身蹬腳落地不扣分)
(5)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6)六十四式第一段,時間6-7分鐘。
(7)陳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8)楊家祕傳,時間6-7分鐘。
(9)其他太極拳傳統套路(凡同一套路有6個單位以上個人報名參賽,均可單獨成立為一種競賽項目),時間請於報名表內註明,但在8分鐘以內為原則。
(10)以上各項若報名隊數未達6隊以上,即併入其他太極傳統套路項目。
3.器械個人及雙人組賽:
(1)42式太極劍,時間2~5分鐘。
(2)54式太極劍,時間2~5分鐘。
(3)其他太極器械,時間2-5分鐘以內。
(凡同一器械有六單位以上之個人報名參賽時,均可單獨成立為一種競賽項目)。
4.器械團體賽:
每隊可派代表5-10人參加(男女不拘),比賽開始至完畢,皆不得有口令聲,但可自行配樂。
(1)42式太極劍,時間2~5分鐘。
(2)54式太極劍,時間2~5分鐘。
(3)其他太極器械,時間2~5分鐘以內。
(凡同一器械有六單位以上之個人報名參賽時,均可單獨成為一種競賽項目)。
以上各項時間,不含出入場時間。
十、比賽制度:
(1)個人賽各組項以十人以上為原則,個人組超過20人(含),團體組超過十二隊(含)時,得採用分組比賽,否則採同一組評分決定名次。
(2)依主辦單位安排比賽順序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
依台灣太極拳規則,規則中未盡之事宜,於領隊會議中說明或由仲裁委員會解釋。
十二、獎勵:
(1)個人賽按參加人數錄取名次,凡每項參加人數3人以上5人(含)以下,錄取前二名,6人以上9人(含)以下,錄取前四名,10人以上錄取前六名,1至3名頒發獎牌及獎狀,4名以後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套路賽各組項應有6人以上參加,其他組項應有3人以上參加,否則不列入比賽。
(2)團體賽各項十隊以上取前六名,六至九隊(含)錄取前四名,1至3名頒發獎盃及獎狀,4名以後頒發獎狀。
十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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