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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最大的警察,是行政警察



     多數人以為行政警察就是在內勤,做做公文沒事做吹冷氣!


     其實行政警察是一般派出所的勤區警員

     
大至殺人放火,小至取締違規、鄰居狗在叫都要處理,幾乎每個政府單位的事情,都要他們配合

     
消防隊的強制就醫,社會局的強制收容
     
法院的強制執行,環保局的環保犯罪偵處、建管處的拆違建

     
還有天天都多到處理不完的車禍
     
衛生署的SARS出入管制、送藥到列管傳染病人家中、戶政事務所的查戶口
、社會局的關懷弱勢族群、獨居老人.....哎呀!反正就是職務協助一大堆

     
除了一般正常治安勤務還要負責一大堆特殊勤務
     
例如保護重要人物出入,支援群眾運動,護童,護鈔,機車烙碼,犯罪宣導,治安風水師等等...大大小小你想的到、想不到的事,撥個110叫警察就可解決一切?

     
反正有任何事都找警察,雖是身為公僕但不是僕人!





          一天12小時勤務,並非日夜輪班,也不是每次都12小時一次上完,有時候中間空1~2小時都有可能, 有時是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有時是下午六點到凌晨六點,有時又是早上八點上到下午兩點又從凌晨兩點上到早上八點,最糟糕的是,通常要到今天才知道明天的班, 也可能上班前十分鐘看的班都不一定準,也就是說可能今天要你早上睡覺,明天可能要下午睡覺,後天要晚上睡覺,所以生理時鐘無法調適,然後又有規定勤務中不能吃東西,深夜勤派出所餐廳又已經休息,所以只好亂吃





     (因自助餐店已休息只剩白飯,所以常買白飯回派出所配泡麵,真不知是吃飯配泡麵還是吃泡      




      麵配飯呀!)   


      三餐不定時、定量,警察也是人,肚子會餓,也會想睡

      
台灣大多數行政警察,是在長期睡眠不足,
      
又處於半肌餓的狀態服勤,肚子餓了路上買東西就被檢舉,檢舉的熱心人士難道認為警察都不用吃東西?不用睡覺?
      
還是認為檢舉了一個警察就變成了英雄?

     
警察不是神,跟大家一樣也都是人。
      
然後還要有績效,刑案要偵破績效,汽機車要尋獲績效,抓色情、抓外勞要績效,取締酒駕、告發違規也要績效缺一不可

     
並不是警察都喜歡開單,上級要求的能不做到嗎?
     
若是加上無理的民眾,更是令人頭痛,
     
比方張三檢舉李四違規停車,警察到場勸導而不告發,張三說警察包庇,要投訴,要找媒體

     
若是警察告發了,李四又覺得警察不盡人情,只告發我,不告發別人,
要找議員,找媒體,大部分人的心態都覺得找立委、議員
    
或是媒體就可以威脅警察,或是要警察順著他們的意做事,你找的到立委、議員關切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那些跟
    
立委、議員沒有關係的人就活該?

     
治安不好又是警察的錯,沒有人知道小偷偷一台車只要一分鐘,民眾難道一點錯都沒有?機車為什麼失竊?
    
加個大鎖幾秒鐘的事我想一點都不困難吧?

     
警察尋獲一台無嫌犯的汽、機車,要四、五個鐘頭,運氣不好甚至要四至五天或是一個月都有可能!
     
如果發現贓車,可能有人騎乘,輪班埋伏10幾個鐘頭是常有的事,且不一定每次都埋伏的到

     
今天晚上抓到嫌犯,隔天早上就交保出來,上層隨隨便便呼個口號「降低發生率,增加破案率」
     
上層隨隨便便對人民開的支票,累的只有基層的同仁

     
若是有幸做的好只會說某某上級領導有方,
     
有誰會想到完成那些命令、口號的人往往都是基層同仁,有誰會記得有這些基層同仁呢?

     
台灣的行政警察,就是每天處理大大小小的事,如違規停車擋住出入口、男女朋友吵架、隔壁鄰居狗在叫、別人家冷氣漏水等等,不勝枚舉,違規停車擋住出入口叫警察處理,要我們趕走違規的車子好讓報案人可以停車,他有沒有想過他是不是也在違規停車?


     不處理就說警察領人民納稅錢一點小事都不能處理。




     (個人補充一下:警察也要繳稅  還很多稅 )

     
男女朋友吵架叫警察處理,平時兩個人在相愛的時候怎麼都沒想到警察?
     
只有吵架了才會叫警察處理,警察有跟你們交往嗎?
     
要怎麼解決應該自己最清楚吧!

      
隔壁鄰居狗在叫叫警察處理,難道你把警察當狗?
    
會跟狗溝通?還是要警察叫飼主把狗丟掉?

     
自己人能跟鄰居溝通卻都只叫警察來當壞人。
     
別人家冷氣漏水叫警察處理?這是最扯的案子,我不清楚上個樓梯敲個門跟鄰居反應有這麼困難?

     
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只要警察出面背書就好了,壞人都給警察當就好了。
     
處理這些芝麻小事還要對民眾和顏悅色,只要民眾不高興就威脅叫立委、議員或是媒體,
抓到犯嫌還要保護犯嫌人權,抓歹徒不能逾越必要程度,取締個酒醉駕車就說警察只欺負小老百姓,殺人放火的怎麼都不抓?有沒有想過自己也正在犯罪?冠冕堂皇的理由倒是一堆,台灣人民對警察是「期之如聖賢,用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膝」,而又以每天跟民眾接觸最多的行政警察首當其衝,要維持治安,要保護善良百姓 



     每天還要面對長官、媒體、民意代表及地方人士,你覺得是誰壓力大呢?
     
我相信明理、有智慧的民眾還是很多,
     
但我們每天接觸的就是這些,記住,警察是人,也有情緒,也會累•••




 





    愛我請不要傷害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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