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屆世界盃太極拳錦標賽
實施計畫與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宏揚太極拳文化,提昇太極拳藝,俾促進國際愛好太極拳同道間情誼,增進國際體育文化交流,推展國民外交。
二、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國字第0980029375號辦理。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外交部、交通部觀光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世界太極拳聯盟、台中縣政府。
五、協辦單位:尤碧鈴議員服務處、童綜合醫院、台中縣議會、臺中縣體育會、(贊助新台幣二萬元(含)以上之團體)。
六、贊助單位:(贊助新台幣二萬元以下,一萬元以上之團體)。
七、參加單位:
1.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所屬各協、分、支會。
2.世界太極拳聯盟各會員國。
3.其他國內外太極拳團體,亦歡迎組隊參加。
八、大會日期: 民國99年10月2日 、3日(星期六、日),計兩天。
九、大會地點:臺中港區綜合體育館(臺中縣梧棲鎮文昌路350號)
十、參加辦法:
1. 填寫報名表,參賽選手、領隊、教練、管理等隊職員須檢附二吋半身照片兩張;裁判不得兼任之;團體賽員則免繳照片,並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會以免遺失。
2.參賽資格及報名費:
(1)本會所屬各協、分、支會,具有會員資格,皆可報名參加。如有 欠繳年費者,應請一次補足至99年度始可參賽。
非本會所屬會員參加時,除繳交參賽費外,須另繳交『註冊手續費』:1.團體繳交新台幣3,000元;2.個人繳交新台幣500元;3.學校單位
『註冊手續費』五折優待。
(2)套路競賽(拳架及器械):
(A)每一參賽團體,每項僅可報名男、女各二名,每人僅能就「拳 架」或「器械」擇其中一項報名。
(B)報名參賽者,應繳參賽費每項新台幣1,200元,學生憑證600元,國手免報名費(國手名單請上網查詢)。
(C)團隊比賽:
每單位同項目只能報乙隊參賽,每隊每項應繳交『參賽費』新台幣2,000元,由大會提供參賽者午餐,惟每隊最多提供20個便當,超過時,每人加收新台幣一佰元(含便當與清潔費)。非參賽者,如須大會代訂便當者,每位新台幣一佰元。
(D)40人團體表演賽:繳交參賽費新台幣2,000元,但不提供便當。
(3)推手比賽:
凡報名單項,社會人士每位新台幣1,200元;學生憑證600元,
國手免報名費(國手名單請上網查詢)。。
(4)選手不得同時報名套路(拳架或器械)及推手。
3.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http://www.cttaichi.org)
台北市朱崙街廿號全國體育大樓六樓六○八室
電話:(02)2778-3887
傳真:(02)2778-3890
4.報名日期:自即日起99年7月28日 止(凡逾期者恕不接受補辦手續)。
5.劃撥帳號:00140221戶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6.抽籤日期:99年8月19日 (星期四)下午二時,在太極拳總會舉辦。
7.報到時間:99年10月2日上午08:00至09:00報到(含國外選手)。
8.裁判會議:99年10月2日 上午08:30於比賽會場舉行。
9.領隊會議:99年10月2日 上午09:00於比賽會場舉行。
10.推手選手應於99年10月2日 上午08:00至08:50於臺中港區綜合體育館比賽場地過磅,逾時以棄權論。
十一、比賽項目及時間限制:
個人套路(拳架及器械)部份,中華國家代表隊( 99年7月18日國手選拔賽各項目前三名)與國外隊列為甲組比賽,其餘一律列入乙組。
1.拳架個人賽:
(1)分男子組及女子組。
(2)拳架種類及時間限制:
(1)十三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全民運動會版)
(2)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至5分。
(3)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至7分。
(4)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
(5)六十四式太極拳,時間7至8分。(全民運動會版)
(6)九九式太極拳競賽套路,時間5至6分。
(7)陳氏38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
(8) 楊家祕傳太極拳,時間5至6分。
(9) 易簡太極拳,時間5至6分。
(10) 其他楊氏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1) 其他陳氏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以上拳架若無六單位以上報名參賽則列入其他太極拳架比賽。
(12) 其他太極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2.拳架團隊賽:
(A)每隊賽員限17人,國外隊達6人以上,不分年齡、男女不拘。比賽中間,不得有口令聲,但可自行配樂。
(B)拳架種類及時間限制:
(1)十三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全民運動會版)
(2)二十四式太極拳,時間4至5分。
(3)三十七式太極拳,時間6至7分。
(4)四十二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
(5)六十四式太極拳,時間6至7分。(第一段)
(6)九九式太極拳競賽套路,時間5至6分。
(7)陳氏38式太極拳,時間5至6分。
(8) 楊家秘傳太極拳,時間5至6分。
(9) 易簡太極拳,時間5至6分。
(10)其他楊氏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11)其他陳氏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以上拳架若無六單位以上報名參賽則併入其他拳架比賽。
(12)其他太極拳架,時間5至6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3.器械個人賽:
(A)分男子組與女子組。
(B)器械種類及時間:
(1) 四十二式太極劍,時間3至4分。
(2) 太極刀,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3) 太極劍,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4)太極扇,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5) 太極棒,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2)-(5)項若無六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器械比賽,同一器械如有
六單位以上參加則列為單一比賽項目。
(6) 其他太極器械,時間3至4分。
◎長兵器不列入比賽項目,以表演方式參加,經審核後方可參加,參加者 發給獎狀。
4.器械團隊賽:
(1)每隊限12人,國外隊六人以上,不分年齡、性別,比賽中間,不得有口令聲,但可自行配樂。
(2)器械種類及時間:
(1) 四十二式太極劍,時間3至4分。
(2) 太極刀,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3) 太極劍,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4)太極扇,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5) 太極棒,時間2至3分。(報名表上請註明拳架名稱)
◎(2)-(5)項若無六單位以上報名則併入其他太極器械比賽,同一器械如有
六單位以上參加則列為單一比賽項目。
(6) 其他太極器械,時間3至4分。
5.40人團體表演賽:
含拳架,器械及推手,每隊達40人以上,不分年齡、男女不拘。比賽可自行配樂,時間5至6分(第一名1個,第二名2個,其他則為第三名)。
6.推手賽:
本項以各量級比賽,詳如比賽規則:
(1)各單位報名採男、女分級,每級以報名二人為限。
(2)參賽者需附切結書,未滿18歲另須附監護人同意書。
(3)預賽及複賽採定步推手冠、亞、季軍賽採活步推手,均採單淘汰,三戰二勝制。
(4)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一分鐘。
(5)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兩分鐘。
◎男女各組分級表如下: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五 級 | 六 級 | 七 級 | 八 級 | 九 級 | 十 級 | ||||
男 | 55公斤以下 | 55.01 ︱ 58.00 | 58.01 ︱ 61.00 | 61.01 ︱ 65.00 | 65.01 ︱ 70.00 | 70.01 ︱ <p style="TEXT-ALIGN:center;MAR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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