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全國運動會武術技術手冊
武術_技術手冊
貳、競賽資訊:
一、大會日期: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2日 至27日。
二、比賽日程: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3日 至26日。
三、比賽場地:國立和美實驗學校體育館(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四、比賽項目:
【男子】
(一)套路:
1、 長拳。
2、 南拳/南棍全能。
3、 太極拳/太極劍全能。
4、 刀術/棍術全能。
(二)散手:(男子)
1、 56公斤級:56公斤以下(含56.00公斤)
2、 60公斤級:60公斤以下(56.01公斤至60.00公斤)
3、 65公斤級:65公斤以下(60.01公斤至65.00公斤)
4、 70公斤級:70公斤以下(65.01公斤至70.00公斤)
5、 75公斤級:75公斤以下(70.01公斤至75.00公斤)
【女子】
(一)套路:
1、 長拳。
2、 南拳/南刀全能。
3、 太極拳/太極劍全能。
4、 劍術/槍術全能。
(二)散手:(女子)
1、 52公斤級:52公斤以下(含52.00公斤)
2、 60公斤級:60公斤以下(52.01公斤至60.00公斤)
比賽時間預定表
日 期 | 時 間 | 比賽項目 |
10月23日 (星期日) | 08:30~09:00 | 過磅(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09:30~12: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套路(各縣市賽前練習) | |
13:30~16:3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10月24日 (星期一) | 08:30~09:00 | 過磅(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套路抽籤 |
09:30~12: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長拳、女子長拳、男子南拳) | ||
13:30~16:3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太極拳,女子太極拳) | ||
10月25日 (星期二) | 08:30~09: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套路抽籤 |
09:30~12: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刀術、女子劍術、女子南刀) | ||
13:30~16:3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太極劍、女子太極劍) | ||
10月26日 (星期三) | 08:30~09: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套路抽籤 |
09:30~12:0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南棍、女子南拳) | ||
13:30~16:30 | 散手(女子52公斤級、60公斤級) (男子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 70公斤級、75公斤級) | |
套路(男子棍術、女子槍術) |
五、參加辦法: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第5條相關規定。
(二)年齡規定:
1、 散手選手須年滿18足歲,但未超過35足歲(民國65年10月22日以後出生至民國82年10月22日以前出生)。
2、 套路選手須年滿12足歲(88年10月22日以前出生),未滿18歲之選手須立家長同意出賽切結書,始能參賽。
(三)註冊人數:
1、 每單位最多可註冊套路男、女選手共7人;散手男選手4人、女選手2人參加所有項目。
2、 依照亞洲武術聯合會(WFA)規定,所有套路選手只能參加1個項目。
3、 套路比賽同1項目,每隊最多可派2名選手;惟散手比賽每1量級只能派1位選手。
六、註冊:由各縣市政府依據競賽規程第7條規定辦理。
七、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 採用國際武術總會通過之新規定套路。
2、 採用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以全運會公報公告之版本為主);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3、 採用最新版武術套路規則中,第2章第19條規定─難度申報規定辦理,請至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網站下載及在規定時間內(比賽日前1個月內)提交申報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賽制度:散手採單淘汰制。
(三)比賽規定:
1、 選手應於出賽前30分鐘接受檢錄抽籤,準備出場競賽。
2、 套路選手須穿著武術表演服並自備兵器。
3、 散手選手須穿著背心上衣、短褲及大會準備之裝備,並自備護具。
八、器材設備:
(一)所有競賽場地的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武術競賽規則的規定。
(二)選手必須穿戴大會規定的拳套、護頭、護胸、赤腳;穿著與比賽護具相同顏色之背心和短褲;選手須自備符合國際武術競賽規則規定之兵器、護具(含護齒、護襠),護襠必須穿在短褲內。
九、醫務管制:
(一)運動禁藥檢測:依據競賽規程第13條之規定辦理。
(二)女性性別檢查:必要時在全國運動會期間得進行女性性別檢查。
參、管理資訊:
一、競賽管理:在全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指導下,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負責武術競賽各項技術工作。
二、技術人員:
(一)裁判人員:裁判長由全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與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會商聘請,裁判員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就各縣市具國家級裁判資格者中推薦,由籌備委員會聘任。
(二)審判委員:審判委員共5人,召集人由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遴派,委員由全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與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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