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澳門第4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代表隊選手選拔賽大會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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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比賽活動&最新消息
- 發佈於:2012-04-06, 週五 16:40
一、依據:本會101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宗旨:為精選優秀選手,確立選訓效果,提昇競賽能力,實施
選拔2012年澳門第4屆世界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華代表隊
選手,爭取最高獎牌,為國爭光。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辨單位: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中華民國武術聯盟總會、台中市政府、中華民國青少年國武術協會。
五、承辦單位:台中縣武術協會、台中市體育會武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武術會、武術委員會、單項武術協會、
台中市國立沙鹿高工。
七、開幕典禮時間:101年6月30日,上午9點30分。
地點:台中市港區綜合體育館。
八、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武術套路
比賽時間:101年6月30-7月1日2天。
比賽地點:台中市港區綜合體育館。
(二)武術散打
比賽時間:101年6月30-7月1日2天。
比賽地點:台中市港區綜合體育館。
九、比賽類別及項目:
(一)套路:男子、女子組
1、A組:(1)第2套規定套路:長拳、刀術、棍術、槍術、
劍術。
(2)規定套路:南拳、南刀、南棍、42式太極拳、
42式太極劍。
2、B組:(1)第1套規定套路:長拳、刀術、棍術、槍術、
劍術。
(2)規定套路:南拳、南刀、南棍、24式太極拳、
32式太極劍。
3、C組:(1)初級第3路:長拳。
(2)初級套路:刀術、棍術、槍術、劍術。
(二)散打:
1、男子:(1)48公斤級(2)52公斤級(3)56公斤級(4)
60公斤級(5)65公斤級(6)70公斤級(7)75公
斤級(8)80公斤級。
2、女子:(1)48公斤級(2)52公斤級(3)56公斤級(4)
60公斤級。
九、比賽組別年齡:
(一) 套路:男子、女子組
A組: (出生日期於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 。{15~18歲}
B組: (出生日期於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12~15 歲}
C組: (出生日期於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8歲~12歲}
(二)散打:
(出生日於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 。{15~18歲}
十一、參賽辦法:
(一)套路:
1、中華民國武術聯盟總會的會員單位,各縣市武術協
會、委員會為推薦單位,均可派隊參加。
2、(1)A組運動員可參賽項目,最多可報拳術1項,短器械
1項,長器械1項和對練1項共4項。
(2)B組運動員可參賽項目,最多可報拳術1項,短器
械1項,長器械1項共3項。
(3)C組運動員可參賽項目,最多可報拳術1項,器械1
項,共計2項。
3、選手未滿18歲須附家長同意書,始能參賽及在本國或
本地區辦理的意外保險證明,須繳交醫生比賽前30天
內發出的體檢合格證明。
4、比賽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2005年最新修訂認可的國際武術套路競賽規則,如對競賽規則的詮譯有爭議,則以中文版為準。
(二)散打:
1、中華民國武術聯盟總會的會員單位,學校及縣市武術
協會、武術委員會,均可派隊參加。
2、每隊參賽隊伍只可報名每個級別1個運動員,而每名運
動員最多只可選報參加1個級別項目。
3、選手未滿18歲須附家長同意書,始能參賽及在本國或
本地區辦理的意外保險證明,須繳交醫生比賽前30天
內發出的體檢合格證明(包括腦波心電圖正常說
明)。
4、本次散手比賽採用單敗淘汰制。如參賽隊員為4人(不
含4人),採用單循環制。
5、比賽採用國際武術聯合會2002年所修訂及認可之國際
武術散手競賽規則。
如對競賽規則的詮譯有爭議,則以中文版為準。
十二、服裝與器材:
(一)套路:
1、運動員需穿著武術比賽服裝白色半截袖無口袋漢裝、
黑色燈籠褲繫巾帶;太極拳術套路穿著白色長袖無口
袋漢裝、白色燈籠褲內繫巾帶,器械套路穿著白色長
袖漢裝(袖口鈕扣)、白色灯籠褲外繫巾帶。
2、所有比賽,訓練場地的器材和設備需符合競賽規則的
要求。
3、運動員需自備符合規則要求的比賽器械。
(二)散打:
1、選手必須穿著國際散手比賽之服裝自備及護具參加比
賽。
2、選手須自備全套、護頭、護胸、護腿、護歯、護襠、
護腳背等裝備。
(65㎏級別以下拳套為230克,70㎏級為280克)。
3、選手需準備2套服裝(紅、黑各乙套)。
十三、領隊會議:101年6月2日上午10點在【台南市國武術總會﹛台南市安平
區世平路69號2樓﹜】舉行領隊會議,會議將宣佈比賽的有關事
宜,請參賽隊伍派代表出席。
十四、抽籤、報到日期、時間:
(一)散手:
1、日期:101年6 月30 日上午8點10分整,體重過磅後,
參加抽籤,辦理報到,逾期概不受理。
2、地點:台中市港區綜合體育館。
3、未參加抽籤者,由仲裁委員會召集人或總裁判長代
抽,不得異議。
(二)套路:
1、抽籤日期:101年6 月2 日上午10點,領隊會議後參
加抽籤。
2、抽籤地點:台南市安平區世平路69號2樓(台南市國武
術總會)。
3、未參加抽籤者,由仲裁委員會召集人或總裁判長代
抽,不得異議。
4、報到日期:101年6 月30 日上午8點10分整,辦理報
到,逾期概不受理。
5、報到地點:台中市港區綜合體育館。
十五、報名地點:
(一)報名時間:101年5月25日以前24小時至本會網站。(不接受傳真)(中華
民國國武術總會www.Kwfroc.org.tw)。
(二)報名限制:
1、散手及套路不得跨項報名。
2、套路項目:套路A組每人限報名4項(含對練),B組每
人限報名3項,C組每人限報名2項。
3、如遇比賽時間衝突,得無條件放棄另一參賽項目。
(三)網路報名:進入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網路報名系統(比賽當天須攜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以備檢錄)。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網路報名系統。
(五)各隊務必須派員參加領隊會議,確認註冊之項目,
有任何修正請在會議提出,不接受比賽當日提出修
改。
(六)請在領隊會議日前須繳齊:報名費、保單、體檢
表,不接受比賽當日現場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報名費用:套路每人每項新台幣300元整,散打每人每項新台幣500元整。報名
費需寄交主辦單位或匯入本會帳戶,匯款收據傳真至本會,未按規
定繳交報名費者,不得參加比賽,並取消參賽資。
本會帳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
帳號:147-10-116811 第一銀行民權分行
本會地址: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6室)
電話:02-27316794 傳真:02-27310023 秘書處收
十七、獎勵:
(一)武術套路:選拔出成為代表隊選手發給入圍獎狀,亦不
計列團體成績。
(二)散手比賽:選拔出成為代表隊選手發給入圍獎狀,亦不
計列團體成績。
十八、競賽秩序:
各項比賽秩序,均由大會編訂之。
十九、規定事項:
(一)每隊視參加賽員人數,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賽員不得
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1、運動員人數在20人(含)以上時,得置領隊、管理各1人,教
練2人。
2、運動員人數在12人(含)至19人(含)之間時,得置領隊、教
練、管理各1人。
3、運動員人數在6人(含)至11人(含)之間時,得置領隊1人、
教練兼管理1人。
4、運動員人數在5人(含)以下,置領隊兼教練1人。
(二)大會裁判及職員,均不得兼任其他各代表隊之職員。
(三) 比賽期間各賽隊員交通、食宿,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二十、參加單位應行遵守事項:
(一)各代表隊,應依大會之規定,攜帶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會
員證準時報到。
(二)各代表隊每次進出比賽會場,均應整齊列隊、進場及退
場,并按大會指定席位入座,保持靜肅及場地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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